最開始上教會的時候,教會中有幾位哥哥,是一輩子不結婚,像神父、修女奉獻自己的時間給聖三位的人,他們被稱為『信仰明星』。然而關鍵是在於愛神、活出基督的精神,在弟兄姊妹中做信仰榜樣的人。不結婚的人不等於信仰明星,信仰明星不結婚,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概念。

我的話,時機到了就建立家庭吧。但我曾在為了傳道而禱告時,希望能夠尋找到願意為天而活的人。我也不知道在教會中這個比例有多少,我也不是強硬替別人做決定的人,所以總是禱告說:
「請 神讓我尋找到願意為了這個福音奔跑,比起只是把時間投資在自己身上,更願意把時間投資在教會、引導他人,這樣的人能夠長遠地帶給全體助益。」
畢竟重點不是那個名稱,而是實際上的行為。幾年過去,從學校畢業要離開新竹時,檢視自己曾經禱告的內容,似乎這條成為了一個遺珠之憾,不禁問自己:
「是不是我不夠努力,所以才沒有誕生出生命的果實呢?」

然而又隔了一陣子,與當初自己傳道管理的學弟聯繫時,發現許多人都正為福音發熱心、努力奔走。甚至是彼此忙碌到,要好好見個面都相當不容易的地步。我才體會到,原來他們已經都按照我所禱告的,被聖三位造就成:
傑出又帥氣的領導者,
在教會中幫忙、也在職場與學校發光
以前剛上教會時,弟兄姐妹間會有種習慣稱呼傳道自己的人為爸爸、媽媽,意指孕育自己屬靈生命的父母。每每提到自己是誰傳道時,對方就會說:「啊果然如此,跟你的靈爸真像。」雖然不知道這樣的文化從何而起,但似乎也沒有需要刻意推廣的必要,所以又過了幾年這樣的文化便悄無聲息的不見了。
最近聽到旁人再次聊起這個話題時,我突然想到自己曾經傳道的學弟們,他們幾乎都跟我不太像,連興趣與志向也不相同。如果真說要有什麼共同點,就是因為都相信神、愛神、聆聽祂的話語,所以很努力在信仰上耕耘。這些共同點是因為與基督看齊,而不是向我看齊。這樣想的時候,反而很慶幸他們沒有跟我很像。我沒有強硬塞給他們什麼屬人的文化,沒沾染到我的陋習。

「栽培」人才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,然而透過鄭明析牧師教導,從學生時期就不斷地養成這樣的能力。在社團活動中,擔任幹部頂多是一年、兩年的事情,而且在沒有明確的利害關係下,沒有人會想花那麼大的力氣去給予別人建議、改變別人的個性。牧師說如果看見很會樂器的人、很會唱歌的人,不會因為自己沒有這項專長而自卑、羨慕,反而會想著如何讓對方透過他的專長來榮耀神,藉此能夠一對一的來到神的面前。對於年幼的人,不要因爲能力不足就不願意交付事情,只要定下目標來努力,終究都可以成為很傑出的人才,所以要適當地給予對方事情並且幫助他做到。每個人先天的狀況各有不同,如何栽培會左右最終的成果的,有些人雖然一開始沒被看好(我自己初信仰時便是如此),但因著聖三位的愛、帶領者的耐心,最終打造出了作品般的人生。
構思這篇時,曾經自己傳道的一位學弟,傳了張照片,他很開心地說,他像當年一樣帶著學弟們運動,經營著清晨的時間。當下我沒會過意來,心想:「你跟我說這個幹嘛。」於是尬聊了一回,他才說他花了很多時間摸索自己的職涯,重考一年上研究所,過程中心情會很自卑,也覺得失去了些什麼。進入研究所後,想起過去我在讀碩士時,也陪著大一的他們清晨運動,所以現在他也想花多點時間引導大一的學弟們。
「什麼嘛,你這樣說我只會內心很開心,但是表面上裝作無所謂罷了。」(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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